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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精品课程建设与评估方案

2014-11-17

 

     精品课程建设是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山西省“高等教育强校工程”的重要内容。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教高[20037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033号)和《关于印发<山西省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教高[20039号)等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深化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创建山西大学精品课程,并以此带动其他课程的建设与改革,进而提高整体教学水平,特制订《山西大学精品课程建设与评估方案》。
  一、评选范围及标准
  精品课程是指具有鲜明特色和一流教学水平的示范性课程。精品课程要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具有科学性、先进性,符合教育教学的普遍规律,特色鲜明,并能恰当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方法和手段,教学效果显著,具有示范性,能够发挥辐射推广作用。
  (一)评选范围
  1、校级精品课程须为各专业的基础课和专业(技术)基础课,已经连续开设三年以上;
  2、申报山西大学精品课程者,课程负责人须具有教授职称。
  (二)评选标准
  1、教学队伍
  (1)课程负责人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学工作,有正确的教育观,学术造诣高,具有丰富的授课经验,并能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结合,教学特色鲜明;
  (2)教师梯队教学效果好,年龄、知识、学位等结构合理,人员稳定,责任感强,团结协作精神好,并配备有一定比例的辅导教师和实验教师;
  (3)注重科学研究,有一定数量的高质量科研论文和高水平科研课题,有代表性的科研成果奖励和科研表彰;
  (4)注重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效果显著,有一定数量的教改研究论文,有代表性的教学成果奖励和教学表彰。
  2、教学内容
  (1)教学内容新颖,信息量大,积极整合优秀教学研究成果,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文化成果,课程内容的基础性与先进性、经典性与现代性的关系处理得当,适应时代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2)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坚持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融合,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素质教育于一体,教书育人效果明显;
  (3)有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实验教学内容中有一定比例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活动,注重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培养学生的科研素养、创造精神、优良工作作风及团结协作精神。
  3、教学条件
  (1)精品课程教材应为系列化的优秀教材,必须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和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或者由课程负责人自行编写、制作相关教材,鼓励建设一体化设计、多种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材;
  (2)实践教学环境和设备能够满足教学需求,能够进行开放式教学,并具有开设高水平选做实验的现代实验设备和技术。
  4、教学方法与手段
  (1)注意改革传统的教学思想观念和教学方法,积极探索并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等先进的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激发学生思考问题的主动性,并注重对学生应用知识能力的考察;
  (2)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积极采用多媒体课件教学,具有可供上网的有关教学的电子媒体,如教学课件、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
  5、课程特色与教学效果
    课程特色鲜明,教学质量高,教学效果好,能够做到既兼顾学生的共性要求,又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达到在知识上丰富学生、在智力上激发学生、在兴趣上培养学生、在做人上引导学生的目的。
  课程负责人的学生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稳定位于每个教学班的前20%,梯队其他成员的学生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均名列前茅(参考近2学年内学生评价结果)。
  二、申报程序
  1、申报时间
  山西大学精品课程的申报时间为每学年第二学期的第1112周,第110周由各教学单位按照精品课程评选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组织评选并择优向学校推荐。
  2、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
  (1)山西大学精品课程申报表(见附件),要求填写内容全部打印,一式六份,同时附软盘一张;
  (2)多媒体教学课件光盘一份,须包括可供上网的有关教学的电子媒体;
  (3)其它附件。
  三、评选名额
  精品课程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将把精品课程建设作为从根本上提高教学质量进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工作,力争在35年内评选和建设1530门山西大学精品课程,并在此基础上争取610门山西省精品课程和24门国家精品课程。
四、评选程序
1、评选机构
学校依托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精品课程建设与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委员10名。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设秘书2名,负责日常工作。秘书不具有投票表决权。
精品课程建设与评审委员会委员中有申报精品课程者,实行回避制度,委员会中所缺名额,由学校另行聘请补充。
2、教学单位自评与推荐
各教学单位按照精品课程评选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于每学年第二学期的第110周自行组织评选,并于第1112周根据评议结果择优向学校推荐参评课程。
3、跟踪评估
学校组织有关专家根据精品课程评选标准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参评课程进行跟踪评估。
4、学校评审
学校精品课程建设与评审委员会根据参评课程的各项资料,结合跟踪评估情况,经投票表决评出校级精品课程,获得三分之二以上票数为通过。
5、公布初评结果
学校精品课程建设与评审委员会评出校级精品课程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一周之内公布初评结果。
6、争议期
争议期为自初评结果公布之日起2周内。争议期内,对有异议的课程,可提出书面意见交学校精品课程建设与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等待复审。
7、复审与最终确定精品课程名单
经争议期后,对有异议的精品课程,报请学校精品课程建设与评审委员会重新评审,最终确定精品课程名单并向全校公布。
五、奖励办法
1、校级精品课程由我校授予“山西大学精品课程”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一次性资助课程建设费3万元,用于购置教学资料、制作多媒体课件等。
山西大学精品课程荣誉称号有效期为5年。
2、学校择优推荐参加山西省精品课程评选,获省教育厅和国家教育部表彰的“精品课程”,享受省教育厅和国家教育部相关待遇。
六、运行管理
1、课程上网
山西大学精品课程一经确定,即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将有关教学的电子媒体登入校园网,并由学校核拨维护费,保证课程在校园网上的正常运行与维护。
2、课程升级
课程负责人应定期对所授精品课程的教学电子媒体进行升级,以确保精品课程的质量。
3、年度检查
山西大学精品课程实行年度检查制度,由精品课程建设与评审委员会委托有关专家进行。检查不合格的课程将取消其“山西大学精品课程”荣誉称号,停拨课程建设费和维护费,但保留其两年内申请复查的资格。复查合格的恢复其“山西大学精品课程”荣誉称号,但不补拨维护费;复查仍不合格的三年之内不能重新申报山西大学精品课程。
七、知识产权管理
山西大学精品课程被视为职务作品。凡申请山西大学精品课程评审的主讲教师将被视为同意该课程在享受“山西大学精品课程”荣誉称号期间,其课程上网内容的非商业性使用权自然授予学校,主讲教师要承诺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八、其他
1、本办法未尽事宜将另行规定。
2、本办法由山西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山西 大 学
                         2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