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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圣

2019-04-23

张旭,字伯高,一字季明,汉族,是中国唐朝中期的知名书法家。出生于吴郡吴县(今江苏省苏州市),开元、天宝时在世,曾任常熟县尉,金吾长史。在书法界,他有“草圣”的称呼。在唐朝开元年间官至常熟尉,后又为金吾长史,世称他为“张长史”。善草书,性好酒,世称张颠,诗亦别具一格,以七绝见长。与李白、贺知章等人共列饮中八仙之一。唐文宗曾下诏,以李白诗歌、裴旻剑舞、张旭草书为“三绝”。又工诗,与贺知章、张若虚、包融号称“吴中四士”。传世书迹有《肚痛帖》、《古诗四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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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的书法,始化于张芝、二王一路,以草书成就最高。史称“草圣”。他自己以继承“二王”传统为自豪,字字有法,另一方面又效法张芝草书之艺,创造出潇洒磊落,变幻莫测的狂草来,其状惊世骇俗。相传他见公主与担夫争道,又闻鼓吹而得笔法之意;在河南邺县时爱看公孙大娘舞西河剑器,并因此而得草书之神。颜真卿曾两度辞官向他请教笔法。张旭是一位纯粹的艺术家,他把满腔情感倾注在点画之间,旁若无人,如醉如痴,如癫如狂。唐韩愈《送高闲上人序》中赞之:“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观于物,见山水崖谷、鸟兽虫鱼、草木之花实、日月列星、风雨水火、雷霆霹雳、歌舞战斗、天地事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故旭之书,变动犹鬼神,不可端倪,以此终其身而名后世。”这是一位真正的艺术家对艺术的执着的真实写照。难怪后人论及唐人书法,对 欧、 虞、 褚、 颜、 柳、 素等均有褒贬,唯对张旭无不赞叹不已,这是艺术史上绝无仅有的。他被后人尊称为“草圣”。熊秉明《中国书法理论体系》说:“张旭是中国书书法史上一个极重要的人物。他创造的狂草向自由表现方向发展的一个极限,若更自由,文字将不可辨读,书法也就成了抽象点泼的绘画了。